固體廢物管理系統
發布時間:2018-01-22瀏覽次數:1374返回列表
節 固體廢物的產生、分類與管理系統簡介
一、 固體廢物的涵義
固體廢物是指人類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在一定時間和地點無法利用而被丟棄的污染環境的固體、半固體廢棄物質。從廣義上講,根據物質的形態劃分,廢物包括固態、液態和氣態廢棄物質。在液態和氣態廢棄物中,大部分為廢棄的污染物質混摻在水和空氣中,直接或經處理后排入水體或大氣。以上這些廢棄物被習慣地稱為廢水和廢氣,而納入水環境或大氣環境管理體系管理。其中不能排入水體的液態廢物和不能排入大氣的置于容器中的氣態廢物,由于多具有較大的危害性,在我國被歸入固體廢物管理體系。從時間方面講, 它僅僅相對于目前的科學技術和經濟條件,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礦物資源的日逐枯竭, 生物資源滯后于人類需求, 昨天的廢物勢必又將成為明天的資源。從空間角度看, 廢物僅僅相對于某一過程或某一方面沒有使用價值, 而并非在一切過程或一切方面都沒有使用價值。 某一過程的廢物,往往是另一過程的原料。
二 、固體廢物產生的途徑與分類
固體廢物主要來源于人類的生產和消費活動,人們在開發資源和制造產品的過程中,必然產生廢物;任何產品經過使用和消耗后,終將變成廢物。物質和能源消耗量越多,廢物產生量就越大。進入經濟體系中的物質,僅有10~15% 以建筑物、工廠、裝置、器具等形式積累起來,其余都變成了廢物。固體廢物分類的方法有多種,按其組成可分為有機廢物和無機廢物;按其形態可分為固態的廢物、半固態廢物和液態(氣態)廢物;按其污染特性可分為危險廢物和一般廢物等。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分為城市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
(1)、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又稱為城市固體廢物,它是指在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或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其主要成分包括廚余物,廢紙,廢塑料,廢織物,廢金屬,廢玻璃陶瓷碎片,磚瓦渣土,糞便,以及廢家用什具,廢舊電器,庭園廢物等等。城市生活垃圾主要產自城市居民家庭、城市商業、餐飲業、旅館業、旅游業、服務業、市政環衛業、交通運輸業、文教衛生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工業企業單位以及水處理污泥等。它的主要特點是成分復雜,有機物含量高。影響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主要因素有居民生活水平、生活習慣、季節,氣候等。若以城市垃圾的組成進行組分及熱值分析,得出的數值如右表所示:
(2)、工業固體廢物
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交通等生產過程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工業固體廢物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冶金工業固體廢物 主要包括各種金屬冶煉或加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廢渣,如高爐煉鐵產生的高爐渣、平爐轉爐電爐煉鋼產生的鋼渣、銅鎳鉛鋅等有色金屬冶煉過程產生的有色金屬渣、鐵合金渣及提煉氧化鋁時產生的赤泥等;
2)能源工業固體廢物 主要包括燃煤電廠產生的粉煤灰、爐渣、煙道灰、采煤及洗煤過程中產生的煤矸石等;
3)石油化學工業固體廢物 主要包括石油及加工工業產生的油泥、焦油頁巖渣、廢催化劑、廢有機溶劑等,化學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硫鐵礦渣、酸渣堿渣、鹽泥、釜底泥、精(蒸)餾殘渣以及醫藥和農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醫藥廢物、廢藥品、廢農藥等;
4)礦業固體廢物 礦業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采礦廢石和尾礦。廢石是指各種金屬、非金屬礦山開采過程中從主礦上剝離下來的各種圍巖,尾礦是指在選礦過程中提取精礦以后剩下的尾渣。
5)輕工業固體廢物 主要包括食品工業、造紙印刷工業、紡織印染工業、皮革工業等工業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動物殘物、廢酸、廢堿以及其他廢物;
6)其他工業固體廢物 主要包括機加工過程產生的金屬碎屑、電鍍污泥、建筑廢料以及其他工業加工過程產生的廢渣等。
(3)、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危險廢物名錄或是根據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危險廢物的定義:?°危險廢物是固體廢物,由于不適當的處理、貯存、運輸、處置或其他管理方面,它能引起或明顯地影響各種疾病和死亡,或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顯著的威脅。
固體廢物的分類,除以上三者之外,還有來自農業生產、畜禽飼養、農副產品加工以及農村居民生活所產生的廢物,如農作物秸桿、人畜禽排泄物等。這些廢物多產于城市郊區以外,一般多就地加以綜合利用,或作漚肥處理,或作燃料焚化。在我國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對此未單獨列項作出規定。
三 、 固體廢物對人類環境的影響
(1)、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途徑
(2)、固體廢物對自然環境的影響
固體廢物的任意露天堆放,不但占用一定土地,而且其累積的存放量越多,所需的面積也越大,如此一來,勢必使可耕地面積短缺的矛盾加劇。即使是固體廢物的填埋處置,若不著眼于場地的選擇評定、以及場基的工程處理和埋后的科學管理,廢物中的有害物質還會通過不同途徑而釋入環境中,乃至對生物包括人類產生危害。
生物群落特別是一些水生動物的休克死亡,可以認為是廢物(包括垃圾)處置場釋出污染物質的前兆。例如發生在雨季由于填埋場不當,使地表徑流或滲瀝液中的化學毒素進入江河湖泊引起的大量魚群死亡。這類危害效應可從個體發展到種群,直到生物鏈,并導致受影響地區營養物循環的改變或產量降低。具體來說,固體廢物污染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分以下幾方面:
(a)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堆放的固體廢物中的細微顆粒、粉塵等可隨風飛揚,從而對大氣環境造成污染。據研究表明:當發生4級以上的風力時,在粉煤灰或尾礦堆表層的Φ=1-1.5cm以上的粉末將出現剝離,其飄揚的高度可達20-50m以上。在風季期間可使平均視程降低30-70%。有甚者,由于堆積的廢物中某些物質的分解和化學反應,可以不同程度上產生毒氣或惡臭,造成地區性空氣污染。
另一種對地區環境的影響是廢物填埋場中逸出的沼氣,在一定的程度上會消耗其上層空間的氧,從而使種植物衰敗。若再植新的某些植物時,還會產生同樣的結果。當廢物中含有重金屬時,可以抑制植物生長和發育,若在缺少植物的地區,則將受有侵蝕作用而使土層的表面剝離。
(b)對水環境的影響
范圍內,有不少直接將固體廢物傾倒于河流、湖泊或海洋。甚至以后者當成處置固體廢物的場所之一,應當指出,這是有違公約、理應嚴加管制的。固體廢物棄置于水體,將使水質直接受到污染,嚴重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條件,并影響水資源的充分利用。此外,堆積的固體廢物經過雨水的浸漬和廢物本身的分解,其滲濾液和有害化學物質的轉化和遷移,將對附近地區的河流及地下水系和資源造成污染。
向水體的傾倒固體廢物還將縮減江河湖面有效面積,使其排洪和灌溉能力有所降低。據我國有關單位的估計資料,由于江湖中排進固體廢物,80年代的水面較之于50年代的減少約2千多萬畝。目前我國在不同地區每年仍有成千上萬t的固體廢物直接傾入江湖之中,其所產生的后果之嚴重是不言而喻的, 這種局面不應當再繼續發展下去了!
(c)對土壤環境的影響
固體廢物及其淋洗和滲濾液中所含有害物質會改變土壤的性質和土壤結構,并將對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動產生影響。這些有害成份的存在,不僅有礙植物根系的發育和生長,而且還會在植物有機體內積蓄,通過食物鏈危及人體鍵康。
在固體廢物污染的危害中,為嚴重的是危險廢物的污染。前章中提到的危險廢物特性,包括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等都是需予以防范的,其中的劇毒性廢物易引起即時性的嚴重破壞,并會造成土壤的持續性危害影響。
(3)、固體廢物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根據物質的化學特性,當某些不相容物相混時,可能發生不良反應,包括熱反應、產生有毒氣體和產生可燃性氣體(氫氣、乙炔等),若人體皮膚與廢強酸或廢強鹼接觸,將發生燒灼性腐蝕作用。若誤吸收一定量農藥,能引起急性中毒,出現嘔吐、頭暈等癥象。貯存化學物品的空容器,若未經適當處理或管理不善能引起嚴重中毒事件?;瘜W廢物的長期曝露會產生對人類健康有不良影響的惡性物質。
近半個多世紀的30~70年代,外不乏因工業廢渣處置不當,其中毒性物質在環境中擴散而引起禍及居民的公害事件。如含鎘廢渣排入土壤引起日本富山縣痛痛病事件;美國紐約州拉夫運河河谷土壤污染事件;以及我國發生在50年代的錦州鎘渣露天堆積污染井水事件等。不難看出,這些公害事件已給人類帶來災難性后果。盡管近10多年來,嚴重的污染事件發生較少,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對人類健康將會遭受的潛在危害和影響是難以估量的。
第二節固體廢物與城市垃圾管理系統的簡介
1995年10月30日,經過十余年的討論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在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獲得通過,于1996年4月1日起施行。《固體法》的施行為固體廢物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法律基礎,是我國部關于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大法。法規明確指出,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產生、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即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三化±原則。減量化是指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目前固體廢物的排放量十分巨大,例如我國工業固體廢物年產6×108t以上,城市垃圾年產近108t。如果能夠采取措施,小限度的產生和排放固體廢物,就可以從?°源頭?±上直接減少或減輕固體廢物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可以大限度的合理開發利用資源和能源。減量化的要求,不只是減少固體廢物的數量和減少其體積,還包括盡可能地減少其種類、降低危險廢物的有害成分的濃度、減輕或清除其危險特性等。減量化是對固體廢物的數量、體積、種類、有害性質的管理,開展清潔生產。因此減量化是防止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優先措施。就而言,應當改變粗放經營的發展模式,鼓勵和支持開展清潔生產,開發和推廣的生產技術和設備,充分合理的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資源。資源化是指采取管理和工藝措施從固體廢物中回收物質和能源,加速物質和能量的循環,創造經濟價值的廣泛的技術方法。無害化是指對已產生又無法或暫時尚不能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經過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進行對環境無害或低危害的安全處理、處置,達到廢物的消毒、解毒或穩定化,以防止并減少固體廢物的污染危害。《固體法》確立了對固體廢物進行全過程管理的原則。所謂全過程管理是指對固體廢物的產生、收集、運輸、利用、貯存、處理和處置的全過程及各個環節都實行控制管理和開展污染防治。如對危險廢物,包括對其鑒別、分析、監測、實驗等環節;對其處理、處置,包括廢物的接收、驗查、殘渣監督、操作和設施的關閉各環節的管理。由于這一原則包括了從固體廢物的產生到終處置的全過程,故亦稱為?°從搖籃到墳墓?±的管理原則。實施這一原則,是基于固體廢物從其產生到終處置的全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有產生污染危害的可能性,如固體廢物焚燒過程中產生的空氣污染,固 體廢物土地填埋過程中產生的浸出液對地下水體的污染。因而有必要對整個過程及其每一個環節都實施控制和監督。對危險廢物而言,由于其種類繁多,性質復雜, 危害特性和方式各有不同, 則應根據不同的危險特性與危害程度, 采取區別對待,分類管理的原則。即對具有特別嚴重危害性質的危險廢物,要實行嚴格控制和重點管理。因此,《固體法》提出了危險廢物的重點控制原則,并提出較一般廢物嚴格的標準和高的技術要求。根據這些原則,確立了我國固體廢物管理體系的基本框架。
根據我國國情,并借鑒國外的經驗和教訓,《固體法》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a. 分類管理制度 固體廢物具有量多面廣、成分復雜的特點,因此《固體法》確立了對城市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分別管理的原則,明確規定了主管部門和處置原則;在《固體法》第50條中明確規定?°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的未經安全性處理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b. 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為了使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掌握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以及對環境的影響等情況,進而有效地防治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對環境的污染,《固體法》要求實施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c.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其防治設施的?°三同時?±制度 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是我國環境保護的基本制度,《固體法》進一步重申了這一制度。
d. 排污收費制度 排污收費制度也是我國環境保護的基本制度。但是,固體廢物的排放與廢水、廢氣的排放有著本質的不同。廢水、廢氣排放進入環境后,可以在自然當中通過物理、化學、生物等多種途徑進行稀釋、降解,并且有著明確的環境容量。而固體廢物進入環境后,并沒有被其形態相同的環境體接納。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是通過釋放出的水和大氣污染物進行的,而這一過程是長期的和復雜的,并且難以控制。因此,嚴格意義上講,固體廢物是嚴禁不經任何處置排入環境當中的。
《固體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對其產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暫時不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或者處置的設施、場所,這樣,任何單位都被禁止向環境排放固體廢物。而固體廢物排污費的交納,則是對那些在按照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的設施、場所,或者經改造這些設施、場所達到環境保護標準之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而言的。
e. 限期治理制度 《固體法》規定,沒有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或者已建設但不符合環境保護規定的單位,必須限期建成或者改造。實行限期治理制度是為了解決重點污染源污染環境問題。對于排放或處理不當的固體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者和責任者,實行限期治理,是有效的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限期治理就是抓住重點污染源,集中有限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解決突出的問題。如果限期內不能達到標準,就要采取經濟手段以至停產。
f. 進口廢物審批制度 《固體法》明確規定:?°禁止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禁止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限制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為貫徹《固體法》的這些規定,環保局與外經貿部、工商局、海關總署、與商檢局1996年4月1日聯合頒布了《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以及《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名錄》。
g. 危險廢物行政代執行制度 由于危險廢物的有害特性,其產生后如不進行適當的處置而任由產生者向環境排放,則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因此必須采取一切措施保證危險廢物得到妥善的處理處置。《固體法》規定,?°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處置;不處置的,由所在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有關規定的,由所在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代為處置,處置費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行政代執行制度是一種行政強制執行措施,這一措施保證了危險廢物能得到妥善、適當的處置。而處置費用由危險廢物產生者承擔,也符合我國?°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h.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許可證制度 危險廢物的危險特性決定,并非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能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理、處置等經營活動。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理、處置活動,必須既具備達到一定要求的設施、設備,又要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能力等條件。必須對從事這方面工作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審批和技術培訓,建立專門的管理機制和配套的管理程序。因此,對從事這一行業的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是非常必要的。
i. 危險廢物轉移報告單制度 危險廢物轉移報告單制度的建立,是為了保證危險廢物的運輸安全,以及防止危險廢物的非法轉移和非法處置,保證危險廢物的安全監控,防止危險廢物污染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