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的Oko-Institute近日代表歐盟委員會啟動一個對新RoHS指令2011/65/EU (RoHS 2)附件III和附件IV豁免清單的評估項目。11項新的豁免申請正在公眾評議中,評議期將從2012年6月26日到2012年9月4日持續10周:
1. 用于光電陰現場生產的堿金屬釋放劑中的六價鉻
2. 包括新X射線管配件中的X射線管元件在內的醫療設備中重復使用的部件中的鉛、鎘和六價鉻
3. 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掃描探測器和磁共振成像設備中的數據采集單元的焊料中的鉛
4.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的功率小于30W、使用壽命大于15000小時的單端緊湊型熒光燈中的汞≤3.5mg/燈
5. 裝飾性陶瓷燈座或燈具中的其他陶瓷部件中的釉料/顏料中含有的鉛和/或鎘
6. 燈具的裝飾性燈罩和燈座中,連接/覆蓋銅箔安裝條(用于tiffany(例如彩色玻璃窗)、鏡貝和其他類似產品中的玻璃/殼體/其他材料中)的焊料中的鉛
7. 指令93/42/EEC中類別IIa和IIb的便攜式和移動式醫療設備的焊料中的鉛
8.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的冷陰熒光燈管中的汞
9. 用于廣告或裝飾用途的發光標識中的冷陰熒光燈中的汞
10. 用于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的微通道板中的鉛
11. 用作光致遷動燈(含磷光粉如BSP (BaSi2O5: Pb))的放電燈中的熒光粉的激活劑中的鉛